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离婚需要承担吗
现实生活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难免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债务纠纷,那么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离婚需要承担吗?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如何偿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诉宁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离婚需要承担吗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担保责任的,离婚后另一方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离婚后,夫妻婚姻关系结束,除因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所负的债务需继续偿还,一方婚姻期间所做的担保另一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婚姻存续期间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如何偿还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三、一人在夫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认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超出家庭生活所需,或者是非法债务等情形的,属于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长沙侦探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离婚需要承担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