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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调查取证: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同该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独立

阅读数:678 时间:2023-10-21 来源:admin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长沙婚外情取证,同该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独立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长沙外遇调查取证同该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如何处理?   根据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